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科技厅、人事厅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苏组通[2009]25号),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申报成功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省政府将给予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创业创新资金资助。请各单位积极推荐符合要求的各类优秀创业创新人才申报,并按要求上报材料。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 资助对象
1、08年1月1日后新引进,以及确定落户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2、尚未落户,但确定于09年8月31日前落户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注:特别优秀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时间可放宽至2006年1月1日后(放宽条件请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目录;
2、摘要,包括:一、引进人才及团队简介;二、引进人才及团队经历、创业经历、获奖情况、专利情况;三、企业概况;四、研发、管理经验及优势,对创新载体作用,经济、社会效益;
3、《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其中创业人才提交A类申报书、企业引进人才提交B类申报书。
4、引进或意向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及所属权证明。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创新创业计划书;
7、已创(领)办企业人才需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会(审)计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公司章程复印件、2008年度财务报表;已到我省工作的企业引进人才需提供与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复印件,年薪、股权等待遇证明(如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
8、申报时尚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A类人才需提供与相关部门或地方达成来苏创业意向协议书复印件;申报时尚未到我省工作的B类人才需提供与企业达成引进意向的协议书复印件。
三、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材料必须保证字迹清晰。纸质材料(不要装订)及电子版(包括完整的申报材料,附件扫描)各一份。
四、申报时间与地点:
截止日期:2009年5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部门:新区“530”办公室(天山路5号管委会B楼207室)
附:1、《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
2、放宽条件
3、申报书
4、创业计划书提纲
联系人: 安乐 85215731
E-mail:lxs@wnd.gov.cn
新区"530"办公室
200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