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好锡高管发[2009]4号《无锡高新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关于新区高级人才买房买车给予一定比例补贴的优惠政策,我局决定从5月24日开始受理2009年度科技企业高级人才专项奖励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级人才所在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新区注册并在区内从事研发、创投等活动,在新区缴纳各项税收。
2、所在企业在2009年以前(含2009年)已被认定为省级以上软件企业或国家级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或批准为省级以上研发(工程)中心,或企业为风险投资公司(创业投资公司)。
二、高级人才需具备以下条件:
1、高级人才须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参加社会统筹,在新区连续任职五年以上(含五年)。高级人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
2、高级人才连续五年聘用年薪须达8万元/年以上(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上的收入额为准)。
3、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需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同时拥有学历和学位)或高级职称,在企业核心岗位从事研发工作。
4、其中高级管理人才需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同时拥有学历和学位)或高级职称,同时担任副总经理(含)以上职务。高级管理人才按企业注册资本规模设定名额,每50万美元注册资本(或350万元人民币)一个名额。
三、申报程序与要求:
1、本次补贴申报为高级人才前5年(05年-09年)的一次性补贴,已享受04-08年补贴的高级人才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2、符合上述要求的高级人才填写新区高级人才认定与专项奖励申请表,并准备好相应附报资料。申请表与附报资料清单见附件。
3、高级人才所在单位对个人申报表与附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填写汇总表,有关材料于6月20日前报送新区科技局。
4、高级人才认定与专项奖励申请表一式一份,附报材料一式一份,全部用A4纸(原件除外)。
5、高级人才认定与专项奖励申请表电子表,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登录新区科技信息服务网下载。
四、申报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出示)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本人连续五年(05年-09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完税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本人与企业所签劳动合同复印件
5、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需提供企业任职证明
6、所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所在企业省级以上软件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省级研发中心认定证书或批文(复印件)
8、本人在新区买房或者买车的证明 (房产证、土地证、本人的汽车购置发票及行驶证复印件),并需出示原件。
科技局联系人:张夏燕 联系电话:85216435
新区科技局地址:新区管委会B楼207室
无锡新区科技局二O一O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1:无锡新区高级人才认定与专项奖励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