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2010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已开始,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
一、材料要求
1、申报条件详见《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申报指导详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请企业务必认真研读。
2、上报材料装订顺序(详见附件——总目录):
(1)申报企业承诺书(详见附件);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详见附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7)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时间要求
1、3月1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初稿一份报我局审核,同时报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
2、初稿审核合格后速完善申报材料,并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www.innocom.gov.cn)进行网络申报,申报材料正稿由网络自动打印生成,并于3月15日之前上报我局(一份即可)。
申报材料正稿不要装订、不要盖章,由我局统一复印、编页码及装订后再盖章。同时另行报送《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申报材料审查表》(详见附件)。
三、重要提醒:
国外专利也可转让或5年以上独占许可给中国企业,以双方签定协议并办理公证为准。
本通知已挂在世纪创新网(www.wxsp.gov.cn)“公告”栏内,相关附件均可下载。有不清楚之处,请电话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丁陈赟(85226180)、龚一峰(85211509)
EMAIL:gyf@wnd.gov.cn或xqkjgyf@sohu.com
无锡新区科技局
二○一○年二月一日